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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Kam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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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處理] 論壇綜合發展建議(2012 年 5 月 26 日凌晨 12 時 35 分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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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#
 樓主| 發表於 25-5-2012 12:38:55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  FMK.

唔列明到時罰佢又嘈架啦
提醒冇用 有心果d會睇版規 冇心果d提佢900幾次都唔會有用

到俾人ban ...
Hellkite 發表於 25-5-2012 11:42

照你咁講,講粗口扣40分同扣1分冇分別

既然係咁不如扣1分算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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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 樓主| 發表於 26-5-2012 12:23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Kamma 於 26-5-2012 12:26 編輯
扣左等於無扣不如唔好要積分系統

ps:個人極不同意粗口在論壇既存在
maxycy 發表於 26-5-2012 09:15

some sort of prejudice?

邊個話粗口就一定粗鄙架?


難通你見到民建聯果頭贊成加租呢頭反對加租唔會媽一聲?

我上面講過唔要懲罰性扣分,你估個個似我咁扣100分當冇野?


你真係未見過4、5年前D版主扣分嚴到不行鳥比人問候到趴街兼玩到飛起咁既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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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 樓主| 發表於 26-5-2012 12:28:19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Kamma 於 26-5-2012 12:33 編輯
一、以象徵式扣回貼分代替懲罰性扣分制。

呢個我做版主果陣老早都係咁做 問題係有人會利用呢個漏洞 而犯規 ...
Karl 發表於 26-5-2012 09:58

呢個唔是漏洞啦,人地比晒自由你,提晒你你都唔醒水下,BAM是抵死的。

罰係要,不過罰之前唔該先提醒。到左提左n次都冇用先扣得入肉d,再唔so你先bam都未遲。
三步曲:提下人 -> 扣多幾分 -> BAM
當然,樓上位版主仲係覺得要罰先得既,似乎對會員太過不信任。

Years of experience tells me that conflicts arise from distrust.

Actually members will appreciate your forgiv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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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#
 樓主| 發表於 26-5-2012 12:34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咁又認同wo  提左先再扣
Karl 發表於 26-5-2012 12:32

好心提你你面都唔比下就抵死既。旁觀者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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